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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打造大运河生态司法保护“台儿庄方案”

时间:2022-01-18 12:16:28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构建“惩处+修复”“保护+协作”“品牌+共享”的“生态+++”社会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运河生态保护的“台儿庄方案”,全方位推进以大运河为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再升级。

  立足“惩处+修复”,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台儿庄区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并打破传统案件分立模式,对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统一归口进行集中审理。在审理的被告人陈明某、陈栋某盗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二被告人2020年3月在双龙湖观鸟园风景区盗取天鹅卵5枚,台儿庄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是简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依法判决二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18750元,并责令其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2020年以来,台儿庄区法院共审理涉生态刑事案件17件,36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判处罚金102.55万元,审理、审查涉运河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土地、水利、林业等各类行政和非诉执行案件675件,涉生态民事案件130件,进一步提高了生态司法保护公信力。

  积极探索修复性生态环境司法运用。台儿庄区法院注重原态修复机制,适用“补种复绿”“放流增殖”措施,发出“补植令”“管护令”7人次,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行为,除依法判处刑罚外,严格落实环境修复责任,责令环境破坏者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目前已判决并实际执行到位资金14.6万元。

  加强司法生态修复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台儿庄区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保护观,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建立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两处,着力增强修复基地的生态司法教育体验功能,实现“生态成果展示、生态保护体验、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推广”五大创新理念集中展示。

  立足“保护+协作”,构建生态治理平台

  推动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台儿庄区法院与区检察院、韩庄运河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9个部门,会签《关于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大运河流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联动。2020年来召开联席会议2次,决议疑难问题4件次。

  突出重点实现“生态、文态”双保护。台儿庄古城内,至今留存京杭大运河最后一段3000米的古河道,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目前全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古运河河段之一,被称为“活着的运河”。针对古运河河道保护,台儿庄区法院主动参与政府河道辐射区域的规划与治理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环保禁令、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细化,既防止因城市规划与建设造成新的环境破坏,又形成和完善新的保护机制。针对大运河沿岸古街巷、古建筑、古民居、古码头保护,台儿庄区法院联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对40余处古街巷、古建筑、古民居、古码头的自然文化遗产现状进行调研,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明确文化生态的法律底线和保护红线。针对大运河水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了黄颡鱼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有效保护了台儿庄区运河流域重点水域黄颡鱼及其他重要水生物资源。

  源头规范行政行为。台儿庄区法院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来开展生态执法人员法律指导5次,发出司法意见3份。

  立足“品牌+共享”,释放生态文明红利

  巡回审判零距离司法扩容生态社会效应。台儿庄区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就地受理环境资源相关纠纷,接受群众司法咨询,定期开展大运河司法保护相关案件巡回庭审和典型案例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形式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社会效应,推动实现大运河司法保护的“零距离”,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生态文明的红利。工作室还针对古城游客遇到的民事、行政纠纷,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对纠纷进行现场调处,对涉旅游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判,打造古城景区旅游案件的快速通道。2020年以来,共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律宣传6场次,调处旅游纠纷56件。

  建立绿色诚信企业促进机制。与台儿庄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召开联席会议,与辖区8家重点环保企业建立诚信绿色企业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的环保事项,加强风险联防联控,解决企业环保难题,共同守护碧水蓝天,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推进司法公开提升环资审判司法品牌。台儿庄区法院通过开放日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组织、社会公众参加座谈5次,向社会各界宣传环资审判司法品牌;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学雷锋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护绿环保我先行”“绿化环境 从我做起”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巡回审判、法治小课堂、公开宣判、以案说法、发布环境资源司法重要新闻和典型案例,邀请小学生以“美丽的古城我的家”开展主题画展等形式,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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